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嘉应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成绩管理规定

时间:2015-09-04 08:52:10 点击:

关于印发嘉应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成绩管理规定的通知

嘉院成[2005]1

 

各系、室:

    现将《嘉应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成绩管理规定》印发给你们,请组织学习,贯彻执行。

   

 

嘉 应 学 院

○○五年四月二十日

 

嘉应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成绩管理规定

   

为了加强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学生成绩管理,使学生成绩管理逐步实现科学化、规范化,结合我校教学实际,特制定本规定。

    一、成绩录入

    1、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学生成绩管理实行成人教育处和系、室两级管理。

    2、各系、室在课程考试结束后两周内(寒暑假顺延)通过成人教育网站登录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学生考试成绩。

    3、各系、室将学生成绩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后,成绩将不能更改。如在提交成绩后,发现录入错误,则须提出书面申请,由系、室主管成人教育的领导签字后,到成人教育处办理成绩更正手续。

    4、各系、室提交成绩后,仍须将有教师签名及盖有系、室印章的学生成绩原始表上交到成人教育处教务科,以备案核查。成绩表各栏目须填写齐全,否则成人教育处将视为无效成绩表退回。

    5、考试科成绩按百分制录入,考查科成绩按五级记分制(优秀、良好、中等、及格、不及格)录入,毕业论文(设计)按五级记分(优秀、良好、中等、及格、不及格)录入。

    二、日常管理

1、学生成绩由平时成绩、卷面成绩和总评成绩构成,其中平时成绩原则上占总成绩的30%。

    2、学生毕业前,学生总成绩表由成人教育处教务科统一出具,各系、室在规定时间内到成人教育处教务科领取,加盖系室公章并装入学生毕业档案。

三、成绩公布与查询

1、考试成绩出来后,各系、室必须将成绩及时通知到学生本人。

2、学生可登录我校成人教育网站查询成绩。输入个人姓名、学号、身份证号码,即可查询自己每一学期所学科目的成绩。

    四、成绩分析

    各科任教师在学生成绩评分结束后,应填写《考试情况统计分析表》,按要求装订试卷,专业课试卷由各系、室保管,统考科目试卷交成人教育处教务科。

    五、补考成绩管理

    1、考试科目的补考成绩记录:补考及格的记为60分,不及格的按卷面成绩记录;考查科目的补考成绩记录:补考及格的记为“及格”,补考不及格的记为“不及格”。各系、室在录入补考成绩后,须将成绩表交成人教育处教务科。

    2、重修后参加考试的,按卷面成绩记录。

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开始实施。